12月25日上午,山西大同“订亲强奸案”一审宣判,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。
被告人的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告知记者,“我儿子不接受判定,当庭就提出上诉”。
订亲第4天女孩报案
男方称女方收10万彩礼还要房本加名
据媒体报道,甄女士介绍,本年5月1日,在中间人见证下,27岁的儿子和24岁的女方举办订亲宴,男方给了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(迎娶时付另一半)和一枚7.2克的金戒指,她和老公还有儿子共同在字据上摁了手印,许诺成婚一年后,面积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姓名。
两位准新人签字摁手印签定的订亲收彩礼协议显现,如成婚前男方反悔,订亲戒指和10万元彩礼款女方不予返还;如成婚前女方有反悔,订亲戒指和10万元彩礼有必要返还男方。
“女方当天让我儿子立刻回家要房本,加上她的姓名,把后边迎娶时要给的别的10万元彩礼给她。其时咱们没有那么多钱,房本也不在跟前,她就闹情绪,告我儿子强奸。”甄女士告知记者,当日准丈母娘找准女婿说话并录音,要求有必要房产证上加名并补上剩余的10万元彩礼。
订亲第4天,也便是5月4日,女孩向阳高县警方报案称被强暴。
甄女士说:“5月4日,我在县公安局当着民警的面写了保证书,许诺给她加名。5月5日家人拿来房本,但女方说晚了,说咱们‘不爱惜她’。”
5月5日,甄女士的儿子涉嫌强奸被警方从婚房带走立案查询,后被刑拘,6月26日被申述到阳高县法院。
时隔203天见到儿子
“他都瘦了,脸色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”
从儿子涉案被抓,时隔203天,甄女士第一次看到儿子。“我在法庭上总算见到我儿子了,他都瘦了,脸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,我不知道他在里面承受了多大的压力。”
甄女士说,当天“从开庭到宣判最多也就40多分钟”,“法庭科罪的理由是女方对立婚前性行为,比如说女方问我儿子,我儿子说‘订亲是不可否认的现实’,人家说‘强暴我闺女也是不可否认的现实’,其时我儿子‘嗯’了一句,就说我儿子承认了”。
甄女士清晰表明:“我儿子不接受判定,法官问他时他当庭就提出上诉。”
甄女士表明,他们托付的两位律师今日都在外地参与庭审,没来到宣判现场。“殷清利律师在云南参与开庭,12月21日下午,法院忽然告诉说今日要宣判,律师都赶不过来。咱们的律师11月28日向法院提交了26条定见,但法庭都没有采用。”
律师殷清利向记者证明,11月28日他介入辩解,共提交26份请求、1份撤诉定见,算计3万余字。